近日,59歲員工不會線上請假被開除公司判賠約11萬上了熱搜,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大齡員工不會線上請假而被以曠工為由開除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依法認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違法,支付賠償金10萬余元。59歲員工不會線上請假遭開除,這事你怎么看?
案件背景
辛某是一名59歲的員工,自2012年5月起在某配件公司從事車間工作。2019年4月,公司發布公告,要求員工請假需通過企業微信線上操作,未按此流程請假將被視為曠工。2023年1月9日,辛某由于不熟悉電腦操作流程,請同事幫忙在企業微信中提交了年休假申請,獲得批準。然而,在公司后來發布的春節放假公告中,辛某所在車間的放假時間有所調整,導致他的原定休假計劃與新公告的時間發生沖突。
解雇經過
在春節假期后的1月28日,由于多名員工未按時返崗,車間代組長在微信工作群要求未到崗人員補請假。辛某通過微信告知代組長其將于1月31日返崗,并以口頭方式再次提出返崗后補請假。盡管如此,公司在1月31日以辛某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為由宣布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裁決
辛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賠償金10萬余元。仲裁委支持了辛某的請求。隨后,某配件公司不服裁決,向太倉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解除與辛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合法,并無需支付賠償金。一審法院確認公司的解除行為違法,需要支付賠償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蘇州中院審理后維持原判。
社會意義
這起案件引發了關于數字化與老齡化時代背景下大齡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廣泛關注。法院的判決不僅對辛某個人給予了補償,也向社會傳達了對大齡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意識。
案件解讀
只能說這個公司人事和老板都是法盲,明明員工已經“請同事幫忙在企業微信中提交了年休假申請,獲得批準?”,后因公司造成房間時間調整,和員工沒有任何關系啊。
?個人猜測是公司看員工年紀大了,不想要又不想支付勞動關系解除經濟補償金,故意找理由以曠工名義開除這個員工,還好法院最后維護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網友們也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沒有人性的企業不會長久。
才賠11萬,有點少。
就是不想讓員工正常退休吧 現在好多公司都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