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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wǎng)上一湖北女子火了,她兩次徒步西藏,已走一萬五千多公里。她說:做別人做不到的事更加有意義。
她第一次是從湖北出發(fā),走的是318國道至西藏線,第二次是1月6日從重慶出發(fā),走滇藏線,這次去西藏她還推著一個一百多斤重的推車,里面裝的是些徒步設(shè)施。
她說:一般住帳篷,一個月最多住三次旅社。一天最多時走了50公里,走到晚上12點。
她路遇采訪者,采訪者問她多少歲,她回答說是28歲。看到她現(xiàn)在的模樣,不管是誰都覺得她遠(yuǎn)遠(yuǎn)不止28歲,除了黑,臉上皺紋也多了很多,如果女孩回答60歲,相信也有人相信。
采訪者問:你確定嗎?(確定是28歲嗎?
女孩說:確定!我曬黑了,跟以前模樣是兩個樣兒!
有人說,女孩這種徒步無意義。
我覺得女孩的行為是非常有意義的:
第一,發(fā)揚紅軍長征精神,吃住在路上,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第二,通過徒步,鍛煉人的毅力,讓人變得心態(tài)更加平和。
第三,傳播正能量,對臥居在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年輕人,對沉迷游戲的年輕人是很好的啟發(f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