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總裁董明珠是懂流量的,不愧為銷售出身,深知大眾愛看什么、愛聽什么。
比如,每年兩會都會提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建議,其實我國14.1億人里只有6000多萬需要繳納個稅,真上調了也只和這一小部分人有關,剩下的13多億人壓根原本就不用繳稅。可即便如此提議讓普通人少繳稅、哪怕沒有惠及到自己也是很容易獲得民眾的拍手叫好的。
最近,董明珠在兩會期間接受采訪時又說了一段很拉好感的話語。
她表示“我一年拿幾百萬,愿意多承擔一點稅,普通工薪階層要把他們收入提高,讓他們有一種幸福感”。
這番話說得太有格局了,不僅呼吁要提高工薪階層的收入水平而且愿意革自己的命,愿意多繳一些個稅。搞得國家好像對年入數百萬元的人不怎么收稅似的,事實上每年能夠拿到數百萬元意味著繳納了上百萬元的個人所得稅,他們的稅前收入每增加100元就要將其中的45元作為個人所得稅繳納給國家,董明珠自然也不例外。
根據格力電器2022年財報顯示(2023年財報還未公布)董明珠的稅前薪酬為1142萬元。當然,這不是她的到手收入,需要扣除社保、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到手收入確實如她所說有幾百萬元。
董明珠曾經提過希望國家將現在的最高個稅稅率從45%提高至55%。如果真是這樣的話董小姐每年需要多支出大幾十萬元的個人所得稅,我相信她是清楚這一點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董小姐在“以身作則”方面是很到位的,寧愿每年多繳納幾十萬元的個稅也要提議將我國的最高個稅稅率提高10個百分點,讓百萬甚至千萬年薪者多為國家、社會承擔一些責任,哪怕其自身經濟損失受到了一些負面影響。
不過,在大家為董明珠高風亮節點贊之前我想知道這位女強人為何不在與上市公司分紅相關的個稅方面提一些有價值的建議。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投資企業獲得股息、分紅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20%。
比如,華為每年會給持股員工大量現金分紅,2023年預計每股分紅1.5元,華為的總股本為514億股,涉及770億元現金分紅,所有獲得分紅的員工累計需要繳納154億元的個人所得稅(770億*20%)。
上市公司也是公司,分紅同樣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有特殊規定。只有持股不到1個月的股東需要全額繳稅,持股超過1個月不滿1年的減半征收,持股超過1年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此規定是為了鼓勵大家長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而不是熱衷于短線炒作。
大部分情況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甚至控股股東不會主動減持,尤其是在現金分紅比較多的情況下,格力電器就屬于這一類,每年都分紅,有時候一年分兩次,董明珠日常最主要的收入其實是持有格力股票所獲得的現金分紅。以2023年為例,格力電器有過兩次分紅,每持有一股可以分到2元現金,董明珠持有多少股格力電器的股份呢?
根據財報顯示董明珠直接持有4448.8萬股格力電器股票,一股分2元就是8897.6萬元。